为规范上海市政府投资基金的运作,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支持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上海市近期试行《上海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聚焦投资管理环节,明确了基金设立、运营、退出和监督的全流程框架,旨在通过市场化、专业化机制,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
在投资管理方面,《办法》强调风险防控与效率并重。基金实行专业化管理,委托具有丰富经验的基金管理机构负责日常投资决策,确保项目筛选、尽职调查和投后管理科学规范。办法要求建立严格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机制,对重大投资项目进行集体审议,避免个人主观干预,保障决策透明公正。同时,基金投资方向优先支持符合上海城市定位的领域,如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并鼓励通过股权投资、子基金等方式放大财政资金杠杆效应。
《办法》细化了对投资项目的监督与评估要求。定期绩效评价机制将跟踪基金投资效益,确保资金使用合规、有效;对于投资失败或偏离政策目标的项目,及时启动退出程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试行期间,上海还将设立专项反馈渠道,收集市场主体的意见,持续优化管理办法。
总体而言,该试行办法的出台标志着上海在政府投资基金治理上迈出关键一步,通过强化投资管理,有望推动更多创新项目落地,助力上海打造国际金融中心和全球科技创新中心。未来,随着实践深入,该办法或将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可借鉴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