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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就保险资管产品三项配套规则公开征求意见,强化投资管理规范

银保监会就保险资管产品三项配套规则公开征求意见,强化投资管理规范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就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三项配套规则公开征求意见,旨在进一步完善保险资管产品的投资管理框架,提升行业规范运作水平,防范金融风险,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此次征求意见的三项规则分别为《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估值指引(试行)》和《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指引(试行)》,共同构成了保险资管产品业务运作的重要制度基础。

此次征求意见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是核心文件,重点明确了保险资管产品的投资范围、比例限制、风险控制、受托职责等关键环节。办法强调,保险资管产品投资应当遵循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相统一的原则,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具体来看,办法对权益类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等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和集中度进行了细化规定,并要求建立健全与产品风险收益特征相匹配的投资策略和资产配置方案。办法强化了受托管理人的责任,要求其勤勉尽责,独立运作,切实履行产品管理、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职责。

配合投资管理办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估值指引(试行)》对保险资管产品的资产估值原则、方法、流程和信息披露等作出了详细规定。指引旨在建立统一、透明、公允的估值体系,确保产品净值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底层资产的价值和风险。这对于保护投资者权益、防止利益输送、维护市场公平具有重要意义。指引要求,对于不同类型的资产,应采用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等适当的估值技术,并明确了估值频率、估值机构选择以及估值争议解决机制。

另一份文件《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指引(试行)》则着力于提升保险资管产品运作的透明度。指引要求管理人定期和不定期地向投资者披露产品募集、投资运作、资产净值、风险状况、重大事项等信息,披露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特别是对于可能对投资者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如投资比例超标、发生重大损失等,指引要求管理人必须履行临时报告义务。这将有助于投资者全面了解产品情况,做出理性的投资决策。

业内专家普遍认为,此次三项配套规则的集中征求意见,标志着保险资管产品业务监管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保险资管产品规模稳步增长,已成为我国金融市场的重要力量。随着业务快速发展,部分领域也存在操作不规范、风险管控不到位、信息披露不充分等问题。银保监会适时出台并细化相关规则,是对行业发展的积极引导和规范,有助于推动保险资管行业回归“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业务本源,提升专业化、市场化运作能力。

新规的出台将进一步引导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规范、稳健地进入资本市场,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和基础设施建设,服务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通过强化风险管控和信息披露,也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个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稳定。

目前,三项配套规则正处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银保监会将广泛听取金融机构、行业组织、专家学者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并在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正式发布实施。这体现了监管机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精神,也预示着我国保险资管行业将在更加规范、透明的轨道上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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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2-02 11:42:32